关于征集油料保管企业的公告
根据我单位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满足油料保管要求的意向企业,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深圳某部查获的成品油(“红油”、柴油、汽油等)。
二、征集企业资格条件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取得储存、保管、运输实施对应的营业资质。
(2)在广东省内须具有专门的油料保管场所,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具备一定油料装卸能力,能够使用相关仪器、设备从船上抽取卸下标的物;具备油料重量称重能力,能够确定相应油料的数质量;因相关规定要求,该单位查获油料需分类单独进行存放,意向企业应具备相应容具供单独存放使用。
(4)储存保管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储存保管场所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无死角监控,全天候对油料保管情况实时监控。
三、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需体现单价包干价(含油料保管、装卸、运输费用):人民币XX元/每吨/每天。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授权代表需另外提供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满足“二、征集企业资格条件”五项要求。
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4月14日。
符合以上要求的意向企业请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5:00前,邮件命名格式:“油料保管”报名资料+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发至指定邮箱******。
本公告目的为摸排有意向且具备处理本项目资格条件企业数量,经委托单位对报名申请情况评估后,定夺标的处置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警官,0755-******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5073号
深圳某单位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