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科技创新项目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科技创新项目咨询服务已由******有限公司以冀高创〔2025〕104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科技创新项目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基于大模型的京雄高速运营管理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和《京雄高速(河北)开放自动驾驶测试整体策划及测试示范》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具体包括:1.项目负责人要深度参与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并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2.在关键节点,需按发包人要求安排项目组成员常驻研发现场;3.协助发包人完成科研项目全过程研发管理和验收工作。
******有限公司,计划研发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6年1月,研发成果为知识产权9项(包含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大模型功能应用模块19项;应用功能80项,具体应用内容包含交通感知大模型场景算法包、开放世界检测服务、研发行业大模型的事件检测、场景专属模型、研发行业大模型的应急处置场景专属模型等。
京雄高速(河北)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计划研发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研发成果为知识产权7项(包含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项目策划书及方案5份(包括测试整体策划书、自动驾驶道路设施完善方案、智慧系统建设方案、实车自动驾驶测试方案、自动驾驶仿真系统建设策划书);项目报告14份(包括示范展示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测试报告、自动驾驶仿真测试报告、技术研究报告、基础支撑能力需求分析报告、现状调研及需求分析报告等);硬件及设施11项(包括道路设施、车路协同测试设备、数据集、高精地图、自动驾驶路侧辅助设施);软件系统及算法11项(包括仿真测试系统、仿真系统软件界面);技术展示活动3次。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科技创新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止。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科技创新项目咨询服务,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本项目所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及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0日9:00至2025年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李娜、孙叶藤
电 话: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电 话:******、******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公路信息化或公路机电类科研项目研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
过去1年(2024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信息化或公路机电类科研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使公路信息化或公路机电类科研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正高级职称,近5年内(2020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项公路信息化或公路机电类科研项目研究。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及项目负责人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方案: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 它: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信息查询 | ******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服务方案 | 40分 | 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30分) |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8-10分 |
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6-8分 | |||||
把握基本准确、描述基本清楚6分 | |||||
主要服务内容 | 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8-10分 | ||||
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6-8分 | |||||
把握基本准确、描述基本清楚6分 | |||||
本项目创新点 | 创新点明确 8-10分 | ||||
创新点较为明确 6-8分 | |||||
创新点不太明确6分 | |||||
进度保障措施(10分) | 10分 | 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8-10 分 | |||
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6-8分 | |||||
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6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 | 25分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5分。 |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投标人业绩 | 25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15分。 |
投标人每增加一个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加10分。 |
注:******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服务方案评分因素细分项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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