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至贺州高速公路(广西段)大型清障车、防撞缓冲车采购评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评审结果,现对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标段号 |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称 | 总报价(元) | 推荐顺序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有限公司 | ******.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有限公司 | ******.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
2 | ******有限公司 | 26930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有限公司 | 2697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二、被否决报价的供应商及原因:
三、******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中1.3满载最大总质量(kg)5300,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中强制性指标“★1.3满载最大总质量(kg)≥44000”的要求和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有限公司,投标人响应的交货地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被否决;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收到异议后做出答复。联系电话:0771-******。
四、公示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有限公司网》(******/)、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publishTime":"2025-04-11 17: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