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等调查类成果市级核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50094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等调查类成果市级核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信息产业基地(扬州)内9号楼(联合体参加方:安徽省六安市建设大厦7楼)
成交金额:壹佰零玖万肆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等调查类成果市级核查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年度国土变更等调查类监测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核查六安市各县区实施的2025年度日常变更、年度变更、林草湿荒普查、水资源基础调查等各类调查监测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对地类变化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指导县区扎实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各类调查成果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严格控制各阶段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项目质量通过国家级核查并正式下发成果数据。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源、许娟、周如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417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29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10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振兴M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十、附件
1、二轮报价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联合体协议
2025年4月1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