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山双龙溪、双龙湖景区经营项目
三、项目编号:TY2025-FW101/JHCG2025FW10151
四、原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 月11 日
五、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标项2:双龙湖景区经营项目”、“5.双龙湖景区的经营考核及结算” | 双龙湖景区的“年度总营收分成”方案 | 档次 | 年度经营保底N2,年度总营收M2 | 年度总营收分成B | 第1档 | 300万元 ≥M2 > 0万元 | B1=M2*成交的分成比例6 | 第2档 | 450万元 ≥M2 > 300万元 | B2=(M2-300)*成交的分成比例7 | 第3档 | 600万元 ≥M2 > 450万元 | B3=(M2-450)*成交的分成比例8 | 第4档 | M2 > 600万元 | B4=(M2-600)*成交的分成比例9 | 合计 |
| B=B1+B2+B3+B4 | 注: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成交人按照“年度总营收分成”向采购人支付结算费用; 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成交人按照“年度经营保底”向采购人支付结算费用。 |
| 双龙湖景区的“年度总营收分成”方案 | 档次 | 年度经营保底N2,年度总营收M2 | 年度总营收分成B | 第1档 | 300万元 ≥M2 > 0万元 | B1=M2*成交的分成比例6 | 第2档 | 500万元 ≥M2 > 300万元 | B2=(M2-300)*成交的分成比例7 | 第3档 | M2 > 500万元 | B3=(M2-500)*成交的分成比例8 | 合计 |
| B=B1+B2+B3 | 注: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成交人按照“年度总营收分成”向采购人支付结算费用; 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成交人按照“年度经营保底”向采购人支付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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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四部分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标项2:双龙湖景区经营项目” | 序号 | 报价项目 | 权重 分值 | 计算公式 | 限价 说明 | 1 | 双龙湖景区 的“年度总 营收分成” 报价 | “300万元≥年度总营收 >0万元”的分成比例 | 5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6 ≥9% | 2 | “450万元≥年度总营收 >300万元”的分成比例 | 4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7 ≥9% | 3 | “600万元≥年度总营收 >450万元”的分成比例 | 3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8 ≥9% | 4 | “年度总营收>600万元” 的分成比例 | 3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9 ≥9% | 5 | 合计 | 15分 | 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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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报价项目 | 权重 分值 | 计算公式 | 限价 说明 | 1 | 双龙湖景区 的“年度总 营收分成” 报价 | “300万元≥年度总营收 >0万元”的分成比例 | 6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6 ≥9% | 2 | “500万元≥年度总营收 >300万元”的分成比例 | 5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7 ≥9% | 3 | “年度总营收 >500万元”的分成比例 | 4分 | [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 ×权重分值 | 分成比例8≥9% | 4 | 合计 | 15分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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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项2:双龙湖景区经营项目合同模板”、“5.双龙湖景区的经营考核及结算” | 双龙湖景区的“年度总营收分成”方案 | 档次 | 年度经营保底N2,年度总营收M2 | 年度总营收分成B | 第1档 | 300万元 ≥M2 > 0万元 | B1=M2*成交的分成比例6( %) | 第2档 | 450万元 ≥M2 > 300万元 | B2=(M2-300)*成交的分成比例7( %) | 第3档 | 600万元 ≥M2 > 450万元 | B3=(M2-450)*成交的分成比例8( %) | 第4档 | M2 > 600万元 | B4=(M2-600)*成交的分成比例9( %) | 合计 |
| B=B1+B2+B3+B4 | 注: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乙方按照“年度总营收分成”向甲方支付结算费用; 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乙方按照“年度经营保底”向甲方支付结算费用。 |
| 双龙湖景区的“年度总营收分成”方案 | 档次 | 年度经营保底N2,年度总营收M2 | 年度总营收分成B | 第1档 | 300万元 ≥M2 > 0万元 | B1=M2*成交的分成比例6( %) | 第2档 | 500万元 ≥M2 > 300万元 | B2=(M2-300)*成交的分成比例7( %) | 第3档 | M2 > 500万元 | B3=(M2-500)*成交的分成比例8( %) | 合计 |
| B=B1+B2+B3 | 注: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乙方按照“年度总营收分成”向甲方支付结算费用; 当 B< N2时,年度结算时乙方按照“年度经营保底”向甲方支付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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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六部分 应递交的响应文件格式“2. 开标(报价)一览表”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项 | 2 | 首次磋商报价 | 双龙湖景区的“年度总营收分成”报价 | “300万元≥年度总营收>年度经营保底”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6)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450万元≥年度总营收>300万元”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7)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600万元≥年度总营收>450万元”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8)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年度总营收>600万元”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9)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报价说明 | 本供应商已知悉并同意,供应商成交后应根据磋商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按本次采购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项 | 2 | 首次磋商报价 | 双龙湖景区 的“年度总营收分成”报价 | “300万元≥年度总营收>年度经营保底”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6)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500万元≥年度总营收>300万元”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7)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年度总营收>500万元”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8) |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 报价说明 | 本供应商已知悉并同意,供应商成交后应根据磋商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按本次采购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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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 | 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 |
6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 | 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除以上更正内容,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2.招标文件中与以上更正内容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原文件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号码:0579-******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仙桥花木城商业街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厚龙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注: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可登录供应商后台查看(网上报名-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