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逸夫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CCG2025-103100CS02
项目名称:******学校逸夫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3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72987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学校逸夫楼维修改造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加固工程、砌筑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8月2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项目经理:
A.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B.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注: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②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及特殊资格要求的复印件,无需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一般资格要求【1-6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③以上材料(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要求的证书)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人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8501/TPBidder/member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对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br> ①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页面,勾选”是“中小企业,保存成功后就视为已交纳保证金,到”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
②勾选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需要将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供开标时查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大润发超市对面安顺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1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宇航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