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麻阳县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麻阳县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麻发改审〔2025〕8号,建设单位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 17790.17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麻阳县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学里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新建1栋垃圾分拣车间,设置4条生产线,即:废塑料分拣打包生产线、废纸分拣打包生产线、废金属分拣打包生产线、大件/园林垃圾处理生产线;(2)新建1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车间,设置1条生产线,即: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生产线;(3)厂内配套建设1栋生产辅助用房、1******消防水泵房、门卫及地磅房、污水沉淀池等辅助生产设施;(4)城区范围内分区域设置20处分类回收暂存点及200个专用车位。本次招标金额为15692.96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540日历日,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日(施工合同签定后60天内编制合格的预算报告和施工设计图提交发包人审查);施工工期480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麻阳县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招标代理编号:XYTC-怀-2025-015。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在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 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格式自拟),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6 月26 日 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改革局 ,电话 0745-******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 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大桥路58号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怀化市迎丰中路顺天国际10楼F1006室 ;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丁瑞 ;
电 话: ****** 。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