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分办法”P33履约能力
五、综合管理人员:
“(2)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综合管理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水工、电工(高压或低压)、 木工、瓦工任一专业)的得 3 分。”
现更正为:
“(2)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综合管理的人员,具有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木工(或手工木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瓦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电工专业(中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任一专业的得 3 分。”
更正内容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分办法”P33履约能力
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其他人员满分 14 分(不含项目经理和综合管理)
“2.具有木工职业资格(或技能测评等级)证书,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 本项满分 5 分;
3.具有电工(高压或低压)职业资格(或技能测评等级)证书,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现更正为:
“2.具有木工(或手工木工)职业资格(或技能测评等级)证书,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 本项满分 5 分;
3.具有中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学校
地 址: ******学校
联系方式: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 ******服务中心 5 楼)
联系方式: 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老师、王工
电 话: ******、0557-******
更正公告(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