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编号:GGZC2025-C2-020050-NYGC)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C2-020050-NY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居环境改善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资料
一、编制说明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
3.定额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4.定额执行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5.定额执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
6.定额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工程管理费及利润取中值。
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年19号)。
10.材料价格按《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5期中的“除税价格”,缺项材料按市场询价计入综合单价。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201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计价相关规定 ;
3.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5.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施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文件-桂建标[2023]7号。
6.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文;
7.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
8.建筑材料价格:按《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02期发布的信息价,缺项部分参考广西同期其他城市信息价或按市场询价计取;
2
工程量清单
补遗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
3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
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工程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名 称:贵港市港北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傅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2栋12楼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附件:太同村更正公告-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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