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砌块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材料销售业绩【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合同双方往来款发票扫描件和转账记录回单扫描件(须载明项目名称),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 1.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2.如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项目类型、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5.特别说明:凡是虚假承诺或业绩经查实后属造假的终身列入企业投标限制范围,包括此公司法人所有注册的公司均属于限制投标企业。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招标人列入分包单位黑名单的企业将被限制投标并拒绝其投标(分包单位黑名单见亭城文旅官网******/display.php?id=2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