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基地设备升级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5SQCGJ320
二、项目名称:******学院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基地设备升级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平谷一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28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57.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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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无人驾驶清扫车(室外)
品牌:赛格
规格型号:SG-WR078。
数量:2台。
单价:1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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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盛庆超(组长)、李传红、王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2.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财政厅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 1647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
1757 号投资大厦七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颖(采购人)、李文印、荣炎 (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采购人)、0552-****** 、******(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12 16:28:46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15 11:16:55
累计提交时间
2天
18小时
7分
3秒
累计办理时间
2天
18小时
48分
9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