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采购人将其一台4吨锅炉及现有的锅炉房、供热管线、设备、设施承包给供应商************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统管队车库):1231.95㎡。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承包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止,供暖期自10月1日起至次年5月1日止。 ******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场部。 6、承揽服务费用:承揽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93.7万元(供应商承担电费、维修保养费,水费、水处理费、燃料费及运费、人工费、税费等)。具体内容如下: (************服务中心、综合************医院总面积:11777.05㎡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当地的现行供热收费标准自行收取。 7、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供暖前供暖设备检修维护,锅炉及附属设备附机维护和保养,在供暖期前主管线和分支管线出现跑冒滴漏和管道爆管现象,由双方共同协商抢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采购人负责,人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供应商应对水质进行化验和处理,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承包期间,因供暖所发生的电费由供应商承担。 (3)在承包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包括锅炉和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配件的更换维修);供应商增加的设备在供暖结束后全部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不得拆除,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4)供应商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采购人供暖标准和供暖要求供热。在供暖期内因供应商工作人员运行维护保养、操作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供应商负责对锅炉房现有设备的检修及维护工作,做到锅炉房内系统无跑、冒、滴、漏等现象。保证供暖设备 (锅炉房范围内一切设备、聘用工作人员及热力系统)在取暖期间正常运行。 (6)供应商应依法为所聘用人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聘任的工作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证书上岗,包括司炉工、维修工、电工。承包期满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置。 (7)供应商必须按环保要求使用,如因供应商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保证供暖期内所有供暖面积范围内室内温度不低于20℃。由采购人组成的监督小组成员定期验收签字,如达不到规定温度,每发现一次将扣减供应商承揽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因服务不到位,住户不交取暖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因无煤或使用、维修不当,停止供暖超过12小时,采购人按停暖面积、时间计算,扣除承揽服务费,同时因停止供暖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1)供暖期间,供应商要公布维修热线电话,一旦接到维修电话,供应商应及时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12)供暖期结束后,供应商负责对锅炉全方位维修维护。2024年取暖期过后,必须加材料煮炉48小时后再利用1-2天时间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清理保养,包括烟道管、烟箱、排污管、水冷壁管锅筒等。将所有供暖系统、供电设备完好交给采购人,并将所有设备及锅炉房室内室外场地清扫干净,并由验收小组验收签字。 (13)如因企业改制或社会职能移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终止时间在供暖期内,采购人按实际供暖时间给予结算。 (14)承包期限内,成交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随原材料及人工费用的改变进行任何调整。 (15)如双方合同履行期间,政府政策调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变更,造成供暖主体变更为地方政府或者交由第三方负责供暖。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以及全部法律文件、法律行为均解除,由此给供应商带来的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以及损失。 8、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违约行为,并经验收合格,无息退还。 9、踏勘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可自行到锅炉房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锅炉房现状。 ******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 踏勘时间:2025年9月17日15:00至2025年9月22日15:00,供应商自行前往。 踏勘联系人:高新章,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