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5】7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其余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930平方米,其中地上40230平方米,地下20700平方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 46.65 米,建筑面积 59930平方米,其中地上39600平方米,地下2033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地上1层,建筑高度6.1米,建筑面积 63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地下1层,建筑面积370平方米。
(******医院高营院区院内规划位置。
(4)项目总投资:44551.39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90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不能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信誉要求:申请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最终按照排名前后顺序以排名靠前的一家申请人判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票决的方式确定。其余申请人将不再具备判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
(2)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报名参加资格资格预审单位超过9家,则确定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报名单位未超过9家,则确定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 09:00 至 2025年09月24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人。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石 家 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匿名提出。潜在申请人未从“石 家 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投标)。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 08: 45,地点为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申请文件采用电子文件,申请人应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医院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联系人:高攀
联系电话:0311—******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
联系人:郝慧丽
联系电话:0311-******
电子邮件:sjzbzzb03@126.com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9.其他公示内容
9.1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
9.2******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示: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在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预审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
************有限公司,联系人:郝慧丽,联系电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