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先行用地报批、永久用地报批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FW******1474/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5-09-26 12:57:44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26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29 17:30: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先行用地报批、永久用地报批
服务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先行用地报批、永久用地报批服务采购(FW******1474)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45000.00 | 950000.00 | 890000.00 |
投标人 业绩 | 1、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2、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南照)至临泉(皖豫界)段用地组卷报批;3、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4、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报批;5、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滁州段)土地组卷报批 | 1、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2、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3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建设用地组卷报批;4、六安至安庆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 | 1、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用地报批;2、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用地组卷报批;3、繁昌区236阮弄口至铜陵界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土地报批;4、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用地报批;5、S46长高高速公路宣城段施工图勘察设计用地用海专题合同 |
项目负责人 | 张辉 | 郑之宏 | 张泽勇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2、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南照)至临泉(皖豫界)段用地组卷报批;3、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4、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项目建 设用地报批 | 1、六安至安庆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证办理;2、安徽省引江济淮二期工程 (水利部分) 勘测定界与组卷报批;3、合肥至池州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 | 1、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用地报批;2、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用地组卷报批;3、繁昌区236阮弄口至铜陵界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土地报批 |
二、否决废标情况:/ 。
公示期: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
******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6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年
项目负责人:张辉
项目负责人证书:黔特高******2
资格能力条件:甲级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测绘资质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工期(交货期):12个月(取得甲方出具开工令之日至完成用地报批工作拿到用地批复文件止)。
项目负责人:郑之宏
项目负责人证书: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
资格能力条件:土地规划乙级,测绘甲级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张泽勇
项目负责人证书: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
资格能力条件:土地规划乙级、城乡规划乙级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