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州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作如下补遗:
一、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1、制冷压缩机中第(6)条“★投标单台机组压缩机机头数量:2台,冷媒系统为单独回路,压缩机既可同时运行,又可分别独立运行,分别启动,互为备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
“★各投标人须对上述技术要求给予实质性答复,采用表格形式与投标产品的实际性能一一对应列出,并填写响应或偏离情况。响应条款须提供产品样册或其它证明资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修改为:
“带“★”条款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样册或其他证明资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非“★”条款各投标人须对上述技术要求给予实质性答复,采用表格形式与投标产品的实际性能一一对应列出,并填写响应或偏离情况”。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所涉及到的压缩机防护等级均修改为“不得低于IP54”。
四、本项目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29日9:00至9:30,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29日9:30。
注:本补遗与采购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招标文件与补遗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次通知发布之日起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本次通知。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