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组织梦想新天地项目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梦想新天地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纳秋路26号,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为3.9万㎡,总建筑面积1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建筑共计9栋住宅楼。
(二)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梦想新天地项目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为************消防通道等)。其中重点防治区域为1F大堂,B1和B2的机房、管道井、空调机房、强电井、楼层、天台、排水沟。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标准:目视无苍蝇、无蝇阳性孽生物;目视无蚊;无鼠咬痕、鼠粪、鼠洞等鼠迹;在外围、垃圾堆放处、设备房、公共走道、楼梯间及室外角落等地目视无蟑螂;整体灭鼠、杀虫率不低于98%,整治区域内没有明显鼠害情况及虫害出现。
(2)及时上报年、季、月消杀工作计划,消杀药物由服务单位统一管理存放,领取及使用。需及时进行灭虫、灭鼠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3)消杀用药:根据四害的适应性改变用药,药品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消杀药物由消杀公司统一管理存放,领取、使用;
3、服务频次:夏季时间为4月-11月,其他时间为12月至次年3月(其中1月至3月各1次、4月至5月各3次、6月至9月各4次、10月3次、11月至12月各1次共计30次)。
(三)消杀作业质量考核标准
作业部位 | 消杀对象 | 质量控制标准 |
1. 灭鼠标准 (1)所辖区域内(包括走廊、楼梯、卫生间、办公区、仓库、停车场、卸货区等),有鼠洞、鼠咬痕不超过5处。重点区域如变电所等无鼠迹。 (2)在15平方米公共区内布放20厘米X20厘米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1%。 2. 灭蚊标准 (1)所辖区域内各处的存水中蚊幼及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2%,500毫升收集勺中,蚊幼及蚊蛹的数量不超过1只。 (2)所辖区域内,白天单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量不超过1只。 3. 灭蝇标准 (1)所辖区域内各个区域,单人全楼查看一次,发现蝇类总数不超过10只。 (******办公室、卫生间等室内区域,单房间发现蝇类总数不超过1只。 4. 灭蟑螂标准 所辖区域内,单人全楼抽查一次(抽查范围包括排水口、顶棚、地板等),发现蟑螂数量不超过20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螂迹的数量不超过20处。 |
业主大堂、 一层至负二层大堂及客梯厅、 楼层屋面 | 蚊、蝇 |
鼠 |
蟑螂 |
物业办公室及各设备机房 | 蚊、蝇 |
鼠 |
蟑螂 |
垃圾房 | 蚊、蝇 |
鼠 |
蟑螂 |
绿化带草丛 | 蚊、蝇 |
鼠 |
消防通道外围广场 停车场 | 蚊、蝇 |
鼠 |
蟑螂 |
污水井下水道污水沟 | 蚊、蝇、蟑螂 |
每次检查若发现公共区域有消杀不合格项时,如出现老鼠、蚊蝇、蟑螂等有害生物踪迹时,须立即填写《不合格通知单》并提交消杀外包公司,通知其立即处理,如检查中不合格项次数达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则判定为此次检查不合格;
******服务中心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款。
(四)招标控制价:费用总计不超13000元/年,含税3%。
(五)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壹年。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
五、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
******集团大厦第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