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度广东省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宣传月合作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广东省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宣传月合作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PDI-1F-2025-014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2025年度广东省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宣传月合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2025年“广东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宣传月”宣传项目 | 1.00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025年度广东省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宣传月合作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025年度广东省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宣传月合作项目):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计院电子招投标系统(采易招)(******/biddi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投标登记”-“公开项目/邀请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获取。
b.PC端:输入“采易招”网址(******/bidding),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获取。
注:“采易招”客服电话:020-******(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采易招”客服支撑QQ:******83(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设计院电子招投标系统(采易招)(******/bidding);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11-19层
联系方式:******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可儿、徐滔、叶美君、伊榆、詹亮亮
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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