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北辰所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北辰所区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KCB-25F247)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简称七〇七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辰所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七〇七所北辰所区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辰中路与永进道交口,用地面积为137740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1,不大于2.0;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北辰所区建安工程总投资额约为83000万元。
2.2 建设工程地点
该地块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辰中路与永进道交口。其四至为:东至通锦路,南至永进道,西至辰中路,北至永丰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北辰所区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七〇七所北辰所区总图方案设计,占地面积为 137740平方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北辰所区总体方案设计、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的报建要求,协助完成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审批工作。
2.4计划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首次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成果,经发包人确认后30天内提交当期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报批文件,后续设计进度建设依据甲方建设需求跟进。
2.5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的报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佐证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为1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8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非住宅项目的设计服务);佐证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投标文件中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息查询为准。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任命书。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任命书。
注:项目负责人及结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3日16时00分,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4.2标书费:8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请提供汇款凭证、开票信息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购买文件内容),发送至******。
******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投标人名称”。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并推送至供应商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
******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向投标人开具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4.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招标文件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为准。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四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
-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268号
邮编:300131
联系人:刘颖
电话:022-******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8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庞博、石娟娟
电 话:******、******
传真:010-******
电子邮件:******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备用咨询电话:010-******咨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