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25年09月05日发布,现对该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1、若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均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一加分业绩:近 3年内,完成过一个管径DN750 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监理业绩;第二加分业绩: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管径 DN1200 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何种材料进行证明?设计图纸或者竣工图纸是否可以证明? 2、《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规定: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实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实名认证机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人证比对,比对通过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授权代理人应接受所在单位委托开展投标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导则》规定,也不方便投标人开展投标工作,要求本条修改为授权委托人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答复:1、若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均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规模要求,可以提供甲方认可的竣工图纸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要求为电子范本文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
本次招标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招标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招标答疑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