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铁路物流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关于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铁路物流码头工程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复函》(冀发改函〔2025】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曹妃甸港区中区二港池西侧岸线北端,共建设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和建设),码头岸线长度521m,陆域面积约38.6万㎡,设计吞吐量600万t/a。
建******消防泵站、办公楼、候工楼及配套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工作。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出具勘察成果等内容,勘察工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必须满足设计需要,并按业主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规格书、施工图设计、专篇及施工图预算等;配合业主将设计文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准备汇报材料、负责技术解释,直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并按业主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2业绩要求:1、勘察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码头或防波堤或航道勘察业绩。
2、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水工结构5万吨级以上通用码头设计业绩。
注:①如果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第1、2项要求,视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第(1)项的资格条件。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码头或防波堤或航道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1)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2)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兼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水工结构5万吨级以上通用码头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7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装卸工艺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3 9:00:00至2025-09-2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运输厅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0 元。
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8.4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淑娟,联系电话:0315-******,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B座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A座 |
邮编: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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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鄂静静 |
联系人: |
范淑娟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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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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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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